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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为节约使用国有未利用地颁布新办法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4日作者:人民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8月4日颁布了《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颁布实施一月来,为规范宁夏建设用地标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供了良好的依据,促进了宁夏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对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规定了不同型号、不同采光方式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见机基础及电池板占地、生产区和生活区用地标准;规定了“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池板列阵之间的土地维持原地类不变,不转用为建设用地”,以及 “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经核准后,必须在半年内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必须在1年内动工建设,否则按闲置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等制约措施,从而防止了企业圈占和浪费土地资源行为的发生。
按照宁夏新能源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区风电总装机将达到300万千瓦,建成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60万千瓦。在未来几年内,宁夏将建设62个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用地面积达1126公顷。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到2015年可节约建设用地510公顷。